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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營區 亂象多 違反哪些法令?

露營區 亂象多 違反哪些法令?

露營區 亂象多 違反哪些法令?

11,798    2018-01-30 21:48

2018-01-18 00:49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

交通部觀光局上周表示將主動公布非法露營業者名單,但前天「露營專區」上線,卻只公布八十五處合法露營區,占國內一千七百多個露營場地不到百分之五,觀光局還改口指第二波「應由地方政府優先公布」。賀陳旦昨中午視察蘇花改工程與媒體餐敘時表示,觀光局應於三月公布第一波改善名單。觀光局傍晚也隨即發新聞稿表示三月會公布第二波合法及非法露營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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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三月即將公布第二批合法及非法露營場地,這股在全台灣盛行的露營風潮難道會因為這樣的公佈而減少人潮嗎?

而使用農地經營露營區到底違反哪些法令?基本上有幾款可能違規...

  • 《水土保持法》導致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罪、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中擅自佔用、墾殖山坡地等
  • 《區域計畫法》違反土地使用管制
  • 《森林法》

最常見的是違反區域計畫法(6-30萬),露營區於農地上設置必須經營維休閒農業區才能在項目中增設露營,或者是使用 遊憩用地等相關土地,才能符合土地使用管制。

在去年之前並沒有露營法規,而且權責機關不明,有的是以為觀光局,有的是認為農業局 但實際是教育部,早期露營是屬於教育性質的.而在106年底開始有許多縣市制定了露營辦法,比如以下網頁就有制定相關辦法,讓守法的業者可以參考。

相比台灣高貴的旅館住宿,相約很多好友一起走到戶外露營是個團體很棒的活動,一頂帳篷費用大約1000元,還有很多的草地可以帶著毛小孩一起參與,唯一不方便的可能就是盥洗設施,不然夜晚大家圍成一圈還可以辦活動,還有發展出露天電影院的呢。

農地上若是要設置合法的露營區,應該是怎麼做呢?

在休閒農業管理輔道辦法中

第 四 章 休閒農場之設施
第 19 條
休閒農場得設置下列休閒農業設施:
十五、露營設施。

設立休閒農場最低面積0.5公頃,也就是台分 5分才符合申設,若是位在山坡地需要的面積就要非常大了。

或者是 土地類別為 『丙種建築用地』『遊憩用地』才能符合露營區設置使用。

以上簡單說就是 ,設立『休閒農場 增設露營區』『使用 丙建 遊憩用地 設立露營區』才是一個合法的露營區設置。

全台的露營區超過上千場,他會消聲匿跡嗎?並不會的...違反規定的露營區太多了,再加上現在並沒有專責法規,這些只要不是假日去取締,平常日看起來就像一座農園 大草原,也都符合農用,而公部門大都是抓大放小 採取恐嚇式避免這個問題再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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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一個很尷尬的時期,山坡大被開發嚴重會影響水土保持的,就會被檢視放大怕影響到安全而做開罰,認真說這是安全上的問題,也希望業者不要有這麼冒險的商業行為,未來若中央沒有立法,可能就是各縣市制定不同的辦法,比如宜蘭區 這麼說

"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表示,將設立「宜蘭縣露營場地管理作業要點」,列管縣內的露營區,未來要經營營業目的的露營區,除了必須申請商業登記,也必須合乎水土保持法、區域計劃法及建築法等相關土地、建築法規,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本權責管理,讓縣內露營場地符合安全、環保與衛生,保障露營者使用安全."

小編建議可以多上田中央網站,可以找到便宜的農地面積夠大,然後往休閒農場方向走經營一個寓教於樂 生態 休閒的農場兼附帶露營區,這樣可是很棒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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