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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政策讓農地變工業地39年 農民無毒耕作過不了「有機」這關

錯誤政策讓農地變工業地39年 農民無毒耕作過不了「有機」這關

錯誤政策讓農地變工業地39年 農民無毒耕作過不了「有機」這關

10,285    2020-03-11 09:59

【百姓的苦與痛】錯誤政策讓農地變工業地39年 農民無毒耕作過不了「有機」這關

 

新竹縣竹東鎮頭重埔、二重埔、三重埔與科湖里454公頃農地,39年前被科技部相中作為「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預定地(以下簡稱竹科三期),並將其中240多公頃變更為工業用地準備徵收開發,未料因供水困難、居民抗議、公告地價太低等原因停擺,科技部放棄辦理徵收後,計畫便移撥竹縣府辦理。竹縣府十餘年來不斷找人融資、開發,甚至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卻屢屢破局,導致這片土地被「凍結」,迄今仍在耕作的農民范石銘感嘆,現在有機市場崛起,但他在「工業用地」上耕作農物,想申請有機作物都無法審查通過,不禁痛斥:「政府的錯誤政策為何要我們承擔?」

 

「原本是農業用地,卻穿著工業的外衣!」持有8.5分地,曾任職科技公司製造部經理,現仍自家田地在耕作的農民范石銘(58歲)無奈地說,39年前因家中土地被納入竹科三期計畫,遭政府限建、禁建,他至今還住在祖父留下來的瓦造三合院內,到現在家裡還在用地下水、燒柴,連房屋要翻修或重蓋,也因土地種種限制不被允許,讓在這片土地生活的居民,時光幾乎靜止。

 

農地被徵收後開發計畫停擺  作物無法認證有機使用受限多

最讓他頭痛的是,范家祖傳以來一直採「無毒、天然」的方式耕作,並用甲級水體灌溉,種出來的根莖作物如地瓜、芋頭、蘿蔔天然甘甜,自從民眾「有機」意識崛起後,他們一直想申請有機作物認證,孰料第一關資料審查就卡在「於工業用地上耕作」不符合資格,加上近幾年「有機作物」崛起熱絡,市場競爭激烈,讓范石銘深感委屈又吃不消。

范石銘說,經過有機認證的農作物銷售較好,價格也比無毒耕作貴一倍,因為消費者十分信任有機標章,比起無毒耕作還是有差別;以他的無毒蘿蔔來說,一斤只能賣30至50元,但有機蘿蔔喊到一斤60元、100元都還是有人買,消費者看到有機認證,也不會討價還價,寧願多花一點錢,都要購買機認證的農作物。
 
「自產自銷、積極留住老客戶。」范石銘說,他現在銷售顧客以台積電各廠區為主,但依舊希望政府能更趕快辦理區段徵收,讓土地能夠回歸它的本質,同時也感嘆,政府規劃的錯誤,不應該要他們來承擔。

世代務農參加徵收被污名化  小農:政府的錯不應人民承擔
 
范石銘強調,外界都說他們加入徵收是為了「錢」,不過他這次參加區段徵收計畫,未來也希望重新分配時能取得「農地」而非值錢的「建地」;范石銘說,很多人笑他傻,但家中世代務農,未來這片土地重新規劃時,他也想繼續耕作而非取得高價值的建地變賣炒作,也希望能夠洗刷污名,讓家中世代相傳的有機無毒作物,能夠光明正大地參加有機認證,甚至一舉拿下模範農民或全國神農獎。
 
對此,新竹縣國際產業發展處處長陳偉志接受《蘋果新聞網》採訪時說明,過去竹科三期計畫,是以《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設管條例)公告後直接徵收,1987年科管局辦理個案變更後,將其中240多公頃徵收土地改成工業區,並按照《設管條例》用徵收方式辦理開發,新竹市已經完成徵收,但新竹縣部分因地價的問題,一直沒有完成,導致計畫延宕到現在,直到1991年左右,科管局才放棄用《設管條例》來徵收。  

陳偉志說明,以前竹科三期計畫,是由台灣省政府擬訂,不過1998年精省後,等於已經沒有台灣省政府,因此計畫才回歸成地方政府辦理,他強調「全台的都市計畫都一樣」,而竹科三期的案子,也因此回到縣府,並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方式來辦理,不過很多民眾誤解,認為既然科管局都不要了,為何縣府還要辦理,也有部分民眾認為要直接解編、恢復原分區。
 
直接解編恢復無法源依據  竹縣府強調將通盤檢討尋求解決  

陳偉志解釋,就現行法規來說,台灣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並沒有可以直接「解編恢復原分區」的相關法令,如果已經變更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如竹科三期,發布實施後要再變更成非都市土地,任何規劃、復原都要過都市計畫方式來變更,比如要耕種的農民,就要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方式,把土地變回農業區,有民眾認為直接解編復原成農地就好,但在目前的法令來說,並不可以這樣做。
 
陳偉志表示,竹科三期計畫10年前就辦理通盤檢討,一切都按照《都市計畫法》28條規定辦理,在法令上並沒有問題,由於當初台灣省政府用《設管條例》徵收,發布至今39年讓土地一直被限制在那,無法使用,因此縣府積極希望透過通盤檢討,找出能夠解決土地限制使用的情況,但由於地主眾多、意見不一,縣府除了開說明會聆聽各界意見外,也採問卷調查方式收集民意、數據,「但這都需要花時間來完成。同時計畫也需要隨著民意來調整,並非故意拖延。」
 
陳偉志強調,過去科管局利用《設管條例》徵收的方式,是直接採公告現值徵收土地,「等於政府直接跟你買地,公告的地價高低與市價不符也常成為爭議。」而縣府現在則採用特定區計畫方式用區段徵收,讓願意參加的地主,未來還可按照法令取回40%土地,另外60%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如道路、公園、綠地、停車場或產業用地等,做法上較無爭議。

 

 

文章來源: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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